老城区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04 14:39:40
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自觉守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上午,洛阳老城区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辖区办事处等十余家单位在老城区雷锋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和书籍,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责任编辑:申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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