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曲海滨
采风周刊:洛阳中院作为中部地区唯一一家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中院,采取了哪些措施?
曲海滨:中院紧紧围绕制约司法公信力提升的突出问题,坚持以突出审判执行中心地位为导向,以优化审判执行权力运行机制为核心,以强化诉讼服务为保障,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应问题,为法院整体工作提供强大推动力。
采风周刊: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体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曲海滨:以新型合议庭组建为突破口,明确权力边界,理顺各种审判权力运行关系。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按照1名审判长、1名主审法官、1至2名法官和若干名审判辅助人员组成1个合议庭的模式,在全院组建35个新型合议庭。仅审判长和主审法官有独立办案权,赋予合议庭审判长直接签发法律文书的权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构建“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案件评查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线性监管序列,形成多层次的监督合力,实现“由裁判者负责”,实现 “放权”与“监管”之间的平衡。
以分权制约为原则,深化执行改革,构建执行裁判合议庭、执行实施组与综合审查组共同配合、相互制约的执行权力运行体系,开展执行联动、执行公开、打击“老赖”、司法网拍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基本实现了查控更精准、惩戒更有力、公开更全面,执行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率的良性循环轨道。
采风周刊:如何强化诉讼服务,突出审判执行中心地位?
曲海滨:牢固树立“以法官审判为中心”的导向,建立新的审判保障机制:优化机构设置,整合原审判保障局、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技术处等部门职能,成立新的审判保障局,解决“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问题,提高服务保障质效;优化人员配置,提出让法官重回一线,鼓励法官重新回归审判岗位。目前,洛阳中院95.4%的法官集中在审判执行岗位,优化了审判资源。
确定诉讼服务工作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法官的 “双服务”模式,对原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根本性改造,为审判工作提速增效,在为民服务上做“加法”: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提供立案、送达、公告、信访接待等服务,大力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全方位推进信息化建设,真正实现了诉讼服务的“便民、高效、公开”;在法官办案上做“减法”,将送达员、保全员、书记员等辅助人员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行使诉讼引导、立案登记、集中送达等20多项职能,最大限度地让法官从非审判性事务中解放出来。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2-31 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