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们了!但分数只是一方面,接下来还要填写志愿。你们要继续走好这最后一公里路,到时候再将真相告诉孩子。我相信,他也是会理解的。”当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同样也是一位母亲的严某,将孩子高考分数超过本一线的好消息在第一时间电话告诉我后,我仍叮嘱她要将“假象”进行到底。
曾记得,自己高中哲学课程中的一道题目,问,“万事如意”体现的是一种什么观点。面对这个承载着美好愿望的词语,当看到“主观唯心主义”的正确答案后,当时内心里还是难以接受的。但历经岁月磨砺,现在越发感觉,人生的确是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严某这对夫妻就是这样。从2013年开始,即便前两次均被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但严某的丈夫柯某仍然“锲而不舍”,于去年年末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博弈中,男方坚决要离,女方则坚定要和。利益诉求如同两条平行线,永远找不出交集。
矛盾的累积、叠加和变异,注定了开庭如开火,双方那没有硝烟的“战争”一直延续到了调解室。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婚姻法》白纸黑字,我已经达到法定条件了!法官,这回,无论如何,这婚我是离定了!”柯某背倚着长条凳,青筋暴露,脸色阴沉。
“这回,你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判离。我儿子已经高三了,离了会耽误他的学业的!”严某话说着,眼泪像开了闸般恣意流淌。而柯某则瞟了一眼,嘴里扔了句,“你的理由总是一箩筐!”
无论这是不是严某拖延离婚的策略或者借口,但这都让我心头一惊,“离婚纠纷,小孩最容易受伤害。而高考阶段对人何其重要?一时的影响真可能是一辈子的耽搁!”
而在他们夫妻感情的轨迹中,孩子其实已经不可避免地遭受到了负能量的波及。柯某二人90年代结合,后生下儿子小柯。原本,夫妻俩利用集镇门面房开服装店。但随着生意的萧条,两口子的吵架拌嘴多了起来,感情急剧恶化。后来,柯某外出做装潢生意,儿子跟随严某生活,夫妻更是聚少离多。就是这样,即便逢年过节的短暂相聚,抑或偶尔的电话联系,他们的争吵仍没有丝毫顾忌。
再结合走访调查,我已然意识到,这段婚姻现在已经缺少了“感情”这个核心要件,已是名副其实的“死亡婚姻”。
“与其和好无望,为何不能和平分手?”拿定断案思路后,我将为小柯营造一个清爽的成长环境作为案件处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你们晚上九十点钟到隔壁高中看看,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门口接孩子放学的家长都是里三层外三层。为何?可怜天下父母心。高考太关键啦!”当时,距离高考仅有五个月时间,我反复劝说双方暂时放下成见,营造和谐氛围,哪怕就是一起陪小柯吃顿饭。
而当柯某面露难色时,我厉声说道:“你主要在外地工作生活,一个月回来个半天总可以吧!平时则可以通个电话。毕竟血浓于水!”
接下来的两个月,柯某夫妇共同看望了小柯三次。虽然不多,但质的变化在悄然发生。尤为可喜的,在最近一次的模拟考试中,小柯的成绩居然破天荒地挤进了班级前十名。
与此同时,我也深知这只是暂时的“停战协定”。在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后,我又马不停蹄地“就事论事”,对离婚案件本身进行“综合施治”。我劝说严某,“对待这起纠纷,‘拖’字不是万能的,‘闹’字更不是办法。而本质上,真正影响孩子的,不是离还是不离的问题,而是一个和与不和的问题。”
当冲动与偏见逐渐消融,矛盾的化解也挂上了“前进挡”。最终,通过柯某在共同财产分割上的让步,再结合第一次庭审后征求的小柯的意愿,双方达成了调解离婚的协议,而小柯将跟随严某生活。
“咱们是离婚了,可这怎么告诉孩子呢?”此时,距离高考仅剩下一个月的时间,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严某道出了忧虑。
是的,柯某和严某已经营造出了感情升温的迹象,如果突然在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将此事告诉小柯,他在心理上会不会难以接受呢?我瞬间感受到了母爱的厚重和法官的责任。
“刚才你们不也说了嘛,做不成夫妻可以做朋友。这回,虽然你们选择离婚,但毕竟给这么些年的争争吵吵正式画上了句点。这难道不是另外一种‘和好’吗?”突然间,一个灵感在我脑海中闪现。
“那我们就告诉孩子,咱们‘和好’了吧。即便是谎言,这也是善意的谎言。这段时间,我也会经常过来,多给他加油鼓劲的!”柯某毕竟是做生意的,脑子十分灵活。
把准了航向,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在发展。不久之后,小柯如愿考取了高分,并被一所重点大学录取。
“聚散皆是缘,离合总关情。”即便是处理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法官也不是简单地做减法,更要做加法,加进智慧和汗水,融入责任与担当,用自己的真情去帮助当事人找回失落的真情,让诉讼的震荡尽可能小,让纠纷的损失尽可能低。这才是法官执法办案的应有之义。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