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工作之前,我是一名教师。也许是职业习惯,我在处理案件时更注重对当事人情感的把握和梳理。
我走上审判岗位后审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涉及女性被害人的案件。由于被告人翻供,为查清案情,我打电话通知被害人到庭接受询问,她的家人不理解,在电话里愤怒地对我大喊:“你们法院想干什么!为什么不放过我们,究竟是为谁做主?到现在还往她伤口上撒盐!”吼声未落,电话已被啪地挂断。
被害人家人的误解,让我感到委屈,但静下心来想想,比起人家受到的痛苦,我这点委屈又算什么,也许是我的工作方法不当。我没有放弃,一次次登门说服、解释,被害人终于理解了我的用意,鼓起勇气来到法院。我特意约了一名女法官一起询问,消除她的顾虑,鼓励她相信法律,相信法官,勇敢地活下去。
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宣判时,被告人王某恶狠狠地瞪着我,拒接判决书,并撂下话“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出去的!”王某的恐吓没有吓倒我,但他的眼神始终在我脑海里浮现,我决定到看守所探望王某。见到王某时,他很冷漠,我像对待自己的学生一样,讲理、讲情、讲法、讲现实和未来,王某的眼神从冷漠、仇恨慢慢转化为平静和深思,当谈到他的女儿时,我发现他的眼睛忽然亮了一下,我意识到女儿可能才是他真正的牵挂。果真如此,谈起自己5岁的女儿,他满眼泪花地说“我离婚了,孩子随我,现在跟着老人……”
临走时尽管他还心存几分怀疑,但还是委托我去看看她的女儿。我答应了他,带着礼品看望了他的小女儿,并捎来一张女儿的照片给他看,他用颤抖的手接过照片,眼泪滚涌而出。
之后,从王某服刑的监狱,不断听到王某的好消息,我也感觉特别欣慰,这件事也给了我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无穷的力量,一干就是15年。
我经历了无数个案件,接触了形形色色的被告人,在打击犯罪的时候不心慈手软,但我也用自己的一颗真诚的心关爱被害人、帮扶被告人。看到被告人悔过自新,看到被害人或感激、或欣喜,我深深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温暖。